八、投标资格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包括园林、绿化、园建、园艺)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证书;具有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同级同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其它人员要求:施工员(绿化工)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绿化工资格证;
4.业绩要求:过去3年(自200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广东省范围内曾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价在300万元或以上的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5. 投标单位在本工程招标期间没有在佛山市相关建设部门的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内;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0年8月11日~2010年8月13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方式一、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及工程量清单。
方式二、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 www.nhcet.com)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和工程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费和招标书工本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交易中心联系人:杨少华 电话:0757-86229023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李英亮 阮卓斌 联系电话:0757-863600783传真:0757-86368680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许可证、拟派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备查
递交时间:2010年8月24日上午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开标时(开标当天9:3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经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